第61条规定“物业管理企业聘用未取得物业管理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5万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给业主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2003年6月9日河北省《关于全省国有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工作的实施意见》中规定:“企业职工住房管理机构应与生产经营主体分离,组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物业管理公司,独立经营,自负盈亏”。因此,从业人员都必须接受相应培训,通过职业鉴定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后,方可就业上岗。
一:物业经理招生对象
培养适应物业管理行业发展,具备良好的现代管理理论素养和职业道德,具备与物业管理相关的工程技术、经济、管理、法律、计算机信息技术基本知识及物业管理专业知识与技能,具备物业管理、服务、经营的素质与能力,熟悉物业管理及房地产业有关方针、政策和法规的高素质、应用型、复合型专门人才。
二:物业经理报名资料
身份证正反复印件,一寸蓝底照片1张,提供学历复印件(有则提供)。
三:证书颁发:
由住建部颁发全国通用的全国物业管理企业经理岗位证书。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是住建部物业管理申请资质、从业的认证证书,持证上岗,国家承认。报名咨询鲁老师电话微信同号
湘潭上岗用的物业经理证到哪里报名怎么考需要哪些条件
湘潭职业培训相关信息
11月1日
9月6日
9月4日
9月2日
8月31日
8月21日
7月17日
7月15日
6月28日
6月28日